第十八届“挑战杯”山东建筑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关于启动第十八届“挑战杯”山东建筑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组织: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七届。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高校立德树人,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第十八届“挑战杯”竞赛预计在2023年初启动。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等积极开展,扎实做好第十八届“挑战杯”竞赛备赛工作,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内容
按照往年惯例,大赛分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含硕士,不包括博士),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作品,也可以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报送作品。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作品大类和小类参照第十七届大赛进行设置,第十八届大赛类别信息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作品要求
(一)组队要求
1.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即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2.校赛阶段每队成员限制在7人以内,以便后期团队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
3.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同时注重年级结构的合理安排。
(二)参赛资格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全国竞赛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三)作品形式
1.个人作品: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申报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2.集体作品:凡是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项目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
校赛阶段,每个项目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省赛和国赛阶段,按照相应要求限定指导教师数量。
三、作品推报
(一)学生注册申报
校赛阶段采用网络申报和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所有参赛作品均须通过“山东青创”平台申报。注册并登录“山东青创”平台,通过第十八届“挑战杯”山东建筑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入口进行申报:
http://www.sdqingchuang.com/PCCom/Index/62da8b26d90c4c1e4c2da2bf
(二)学院院赛
作品网络申报结束后,由各学院组织院赛,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复赛、决赛。
各学院晋级校赛的名额,以各学院在大赛系统中完成报名、提交材料的项目数为基数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并结合各学院在上一届大赛国赛、省赛获奖及校赛组织情况等因素进行确定。
学院初审和报送校赛作品时,要注重对作品理论与实践意义进行实质性评价。结合挑战杯竞赛的规则变化,学生申报、学院评审等工作要注重吸收有关专家的意见。
四、日程安排
本次比赛分为校级初赛(即院赛)、校级复赛和决赛、省级决赛、全国决赛和总结表彰五个阶段。
(一)校级初赛(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上旬)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启动系列培训,完成初赛选手组队报名工作进行初赛预审,确定复赛队伍。具体安排如下:
1.大赛启动:
2022年10月;
2.项目组队及作品撰写:
2022年10月-2023年2月;
3.作品提交:
2023年2月1日-14日;
4.学院院赛:
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1日。
大赛作品提交之后,各学院形成了高质量的参赛作品,经专家评审后认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在校赛决赛之前仍可以继续推报作品至校赛。
(二)校级复赛(2022年2月-3月)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复赛项目进行网络评审,确定优秀作品名单。组织优秀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和项目辅导。寒假期间开展项目的深度调研和作品修改完善。
(三)校级决赛(2023年3月)
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校级决赛,组织开展培训和项目辅导,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决赛具体时间将根据省赛有关安排确定。
(四)省级复赛决赛(2023年3月-5月)
入围省级复赛和决赛的团队进一步完善作品,参加省决赛。
(五)参加全国竞赛(2023年6月至11月)
入围国赛团队集训备战,邀请有关专家对优秀作品进行指导和完善,参加全国决赛。
(六)总结表彰(2023年12月)
表彰奖励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各学院、各学生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比赛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比赛有关要求,聚焦国家和山东省重大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做好项目的组队、辅导、评审和推送工作,要特别注重发挥专业教师的指导作用。在学校往年竞赛基础上,本届“挑战杯”校赛作品要特别注重与2021、2022年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的优秀成果的对接与转化,围绕作品主题展开深度调研,丰富完善调研数据,扩大调研范围。要注重与“国创计划”“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优秀成果以及学生其他科研成果的对接与转化,按照“挑战杯”竞赛作品要求,进一步深入探究与改进,重点培育和深化升级。
(二)精心组织,系统培育
要注重采取教育培训、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辅导。要创新培训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作品质量。要注重项目的培育和项目库建设,鼓励和倡导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充分体现学校学科特色优势,不断丰富项目思路和内容,优化团队结构。
(三)密切联系,及时反馈
在比赛筹备阶段,各学院要及时查看竞赛QQ群有关通知,密切关注比赛进展。各学院学院团委书记负责此项赛事的组织工作,加强与校团委的沟通联系,动员学院学生积极参赛,认真组织好院级比赛。
六、其他事宜
附件大赛通知为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通知,具体比赛要求将按照第十八届“挑战杯”竞赛要求及时通知。
竞赛平台网址:
http://www.sdqingchuang.com/PCCom/Index/625e182ee296b21dfc3ba2cd
山东建筑大学挑战杯QQ交流群:293654567
联系人:
臧蓉蓉、高红为、张娅婷 联系电话:86367627
学生联系人:
焦 栋 联系电话:13210531857
刘青照 联系电话:18763070372
附件1:“挑战杯”竞赛作品分类说明
附件2:“挑战杯”竞赛作品规范要求
附件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附件4: “山东青创”平台操作手册(学生平台)
共青团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